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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与普通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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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7年,是值得记住的一年。3月16日上午,北京,人民大会堂,历近14年反复酝酿、讨论和审议,强调对国家、集体和个人私有财产平等保护的《物权法》,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闭幕会上高票通过。对于《物权法》,我们可以用18世纪中叶英国的一位首相——威廉·皮特的这句名言加以概括:“穷人的寒舍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穷人的茅屋之所以能够成为抗击王权的堡垒,其原因就在于它被法律认可为“私人领地”,而受到法律的保护。《物权法》从起草到审议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草案八审八议,创下了中国历史上单部法律草案审议次数最多的纪录,属于中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工程,理所当然也应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以此法为样本,不难发现,中国立法的立法走向、立法难度、立法方式等等,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
作者 石峰
机构地区 上海大学法学院
出处 《检察风云》 2007年第9期10-11,共2页 Prosecutorial 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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