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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不是救命稻草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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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7年9月,法院终审判决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副主任刘连琏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对刘连琏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中,刘连琏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数额的财产折合人民币2000多万元.……
作者 毛磊
出处 《检察风云》 2007年第23期18-21,共4页 Prosecutorial 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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