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执法实践中经常使用的手段,也是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可诉具体行政行为之一。我国现行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的规定,一方面使行政执法者拥有了排除妨碍的必要手段,为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提供了依据;另一方面由于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的规定留有弹性空间,行政法理论对实践中使用的各种强制方法缺乏理性的总结和归纳,也使名称不一、形态各异的行政强制措施在运用中产生认识分歧。因此,有必要对行政强制措施的范围和形态进行划分和研究。
出处
《长白学刊》
北大核心
2007年第2期82-83,共2页
Changbai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