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警务包括了警察进行刑事侦察、治安管理、预审、看守、保卫、边防、消防以及武装警察等方面的执法行为。警权,是实现警察职能、完成警察任务的保证。警务行为由以下要素构成:(一)目的要素;(二)权力要素;(三)职责要素。警务行为与其他法律行为相比具有下列特征:(一)警务行为的多样性;(二)警务行为的时效性。公安警务侵权与普通职务侵权具有不同的行为特点,又有相通之处。公安警务侵权致害责任的构成要件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1.公安警务侵权行为人必须是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2.公安警务侵权行为须是执行职务的行为;3.职务侵权行为须违法;4.须受害人遭受损害及损害与职务侵权行为有因果关系;公安警务侵权致害责任应当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出处
《社科纵横》
2007年第2期67-70,93,共5页
Social Sciences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