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反腐败法纪不完善而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法纪内容的具体疏漏使一些腐败分子借以逃避惩处;在党纪政纪处理环节,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腐败保护主义;刑事诉讼的各个环节上打击力度还不够,没有形成相应的威慑效应。这些客观上放纵了腐败。而积极完善法纪,编织严密的反腐败法纪之网;严肃党纪政纪,及时将不合格的领导干部清除出队伍;在刑事诉讼的各个环节坚持依法办事;改革司法机关的领导体制和管理体制,使其能够敢于监督;还要吸收发达国家反腐败斗争的经验,加强技术性的制度建设。
出处
《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
2007年第3期109-111,共3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Jinan Municipal Committ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