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因经营、社会活动场所不安全而导致消费者、社会活动参加者受到损害的责任承担问题一直是理论界关注的焦点问题。实践中法官也大都倾向经营者、社会活动组织者要富有安全保障义务。但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边界在那里,怎样才算尽到了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以及因违反安全保障义务承担责任时相关的法律问题怎样解决在理论界尚存在争议。本文试对以上问题做简略探讨,以求教于方家。
出处
《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
2007年第3期122-124,共3页
Journal of Inner Mongolia University for the Nationalit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