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红楼梦》中"色"、"情"、"空"的含义并不完全等同于佛教教义中的意义,而是借用佛教用语表达作者由于人类生存中物质世俗性和精神灵魂性之间的矛盾冲突所引起的痛苦体验,这种体验又经由"空—色—情—色—空"这一整体意蕴的构筑得以从文本故事中传达出来。小说从生命美学的角度反映出一种非功利的审美态度,以宝黛爱情为核心的"情"的悲剧,实质上是末世生存状态中人文主义者受阻于人的社会动物性而无法在现实世界里实现人性向本真回归、确立人之为人的生命维度的精神悲剧和灵魂悲歌。
出处
《西部法学评论》
2007年第4期134-136,共3页
Western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