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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上老总论“公交公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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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首先,必须明确一个概念,公交行业的性质是公益性事业,这是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最近公布的<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中第一章第三条明确规定的,其中也没有提到公交企业可以市场化运作的提法.在这一点上认识不统一,就会造成行为偏差.……
作者 田玲翠
出处 《运输经理世界》 2007年第6期36-36,共1页 Transport Business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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