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语言是公文的基本要素.一篇公文无论其主旨如何正确深刻,材料如何充分典型,结构如何巧妙新颖,如果没有规范完美的语言作为载体,就不会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因此,在公文写作中,语言不仅要用得"对",还要用得"好",这就要求公文写作者不能只从语法、逻辑的层面上去规范语言,还要从更深层次即意义层面去完善语言,充分把握好语言的抽象程度.笔者在读、写公文的过程中发现,语言抽象程度的运用常被人们忽视.为此,本文拟结合实例进行分析.……
出处
《秘书》
2007年第11期32-35,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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