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原始“图画文字”和抽象约定符号属于“无声构形”,应定位于“无声文字”,即只可识而不可读的一种文字状态。其基本特点是“形、义、象”相结合,而不是“形、音、义”的组合。从“无声构形”到“有声构形”——即由无语音介质形式到有语音介质形式,是文字演化、发展的历史轨迹。文字的本质在于记录、传递思维信息,这一本质由“无声文字”奠定。文字的有声化是对文字本质属性的优化,不是对文字本质的确立。
出处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期138-141,共4页
Journal of Zhengzho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