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宽严相济政策来审视当前"面广量大"的缓刑,不难发现由于利益驱动、社会关系以及法律漏洞等原因,缓刑适用时缺乏明确的界限标准,执行中有关部门缺乏沟通,考察中缺乏有效监管,涉黑(恶)案件中适用不够慎重。为发挥缓刑的应有作用,对缓刑应当标本兼治:治标之策主要是建立案件追踪制度,规范执行程序,用足用好建议撤销权,加强量刑建议权和抗诉权;治本之策主要是消除背后的利益驱动,完善程序和实体立法,增设考验期满前考察机关的鉴定程序,建立科学可行的执行体制。
出处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
2008年第6期26-29,51,共5页
Journal of Beijing People‘s Police College
基金
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视野下的公安刑事执法实践研究>(项目编号:07CFXJ02)的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