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明星法官蜕变之痛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原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唐吉凯,因"跑官"、行贿受贿等罪名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7万元.唐为谋求官职升迁而涉嫌司法腐败,理应接受法律的处罚.但在此案中,当事人唐吉凯平时出色的业绩与他私底下的腐败行为所构成的巨大反差,却不能不令人深思.一个遵法明律的法官的养成该是多么不容易!念及此,我就更为唐吉凯的蜕变而深深惋惜.……
作者 慕昭
出处 《检察风云》 2006年第18期35-35,共1页 Prosecutorial View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