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所谓中国存托凭证(China Depository Receipt,简称CDR),是存托凭证(DR)在中国市场的专门称谓.存托凭证也叫预托凭证,是指在一国证券市场流通的代表外国公司有价证券的可转让凭证,属公司融资业务范畴的金融衍生工具.存托凭证的交易中有国内、国外的当事人,国内当事人有证券发行公司、证券保管机构;国外当事人有存托银行、证券承销商及投资人.以股票转化为存托凭证为例:某国的上市公司为使其股票在外国流通,将一定数额的股票委托国内的中间机构--通常为银行,称为保管银行或托管银行.由保管银行通知国外的存托银行在当地发行代表该股份的存托凭证,之后存托凭证便开始在国外证券交易所或柜台市场交易.由此可以看出,存托凭证为一国投资者购买外国债券提供了投资机会.存托凭证按其发行或交易国家的不同被冠以名称,如美国存托凭证(American Depository Receipt,ADR)、欧洲存托凭证(European Depository Receipt,EDR)、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ory Receipts,GDR)等.……
出处
《华北金融》
2006年第11期70-,共1页
Huabei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