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通过对经济法学界有关社会经济团体的研究成果的综述,总结了当前学界对社会经济团体的阶段性研究成果。指出学界对社会经济团体的研究,突破了以往经济法主体研究中以“企业———政府”二元范式为基础的研究框架,建立起了“市场(企业)———社会经济团体———政府”三元范式的研究框架。阐明了社会经济团体是中国经济法主体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发挥着自己独特的作用。
出处
《社科纵横》
2006年第1期67-68,共2页
Social Sciences Review
基金
宁夏大学科研基金资助项目
编号:05RW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