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西藏的社会经济远远落后于发达省区和全国乃至其他民族自治地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作为省级自治地方,西藏拥有民族立法权.西藏的民族立法取得了巨大成绩,为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在西藏的40年伟大实践,提供了法制保障作用.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西藏自治区根据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立法法等法律赋予的民族立法权,依照本地实际,加强民族立法,保障本地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各民族的合法权益,为西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保驾护航.这是西藏自治区民族立法急需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