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试论我国刑法对贪污罪主体范围的界定 被引量:1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我国刑法规定的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为准确界定这一类人员的主体资格,本文对贪污罪的主体范围进行较详细的阐述。
作者 邱钢 徐文煜
出处 《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 2006年第2期121-122,共2页 Journal of Mudanjiang College of Education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

  • 1[4]刘生荣,张相军,许道敏.贪污贿赂罪[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同被引文献3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