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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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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代表参与信访,选民诉求有"门"信访是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是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民主政治权利的具体形式。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主动出面接待公民上访的事例却不多,这和人大代表由选民选举产生,并向选民负责的定位是极不相称的。
出处 《浙江人大》 2009年第9期62-6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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