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企业名称是企业的标志,企业名称权是企业的一项宝贵的无形资产,是企业商品声誉和企业信誉的象征。但是目前企业名称权的保护在立法上还有缺陷,在执法上也存在一定的问题,致使企业名称权未能得到良好的保护。应当完善立法,加强执法力度,提高企业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企业的自我保护能力,营造良好的保护机制和体系,使企业名称权得到更有效的保护。
出处
《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z1期143-145,共3页
JOURNAL OF GUANGXI MINZ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