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行为理论的核心,也是行政法律基本制度付诸实施的现实前提 。现在具体行政行为理论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行政法律基本制度的操作 ,通过分析现有分类理论 ,以具体行政行为的本质特征为基础,以实务操作为侧重点而得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判断标准 。
出处
《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z2期177-179,共3页
JOURNAL OF GUANGXI MINZ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