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汉初 ,经济上实行小自耕农为主体的小农所有制 ,政治上则改中央集权为地方分权 ,郡县制与分封制对立。在这种立国模式下 ,商贾对土地的掠夺和占有就严重地动摇了汉帝国的社会结构 ,这是统治者所不允许的。此外 ,素封阶层与中间势力的出现大大削弱了中央皇权对社会的有效控制 ,危害到汉初社会的稳定。第三 ,商人活动促成“趋利”的社会风气以至影响到农业生产 ,更使社会处于一种变动状态中。统治者为维护自身的统治地位与社会的稳定 ,必然对商贾实施打击政策。这在当时是有一定进步意义的。
出处
《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2年第6期31-34,共4页
Journal of University of Jinan: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