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东吴法律英美法教育始源
东吴大学,公元1900年创立于苏州,距今届满百年.公元1915年另于上海创设东吴"中国比较法学院",成为我国首创且唯一传授比较英美法律之法学院,而有"北朝阳、南东吴"美誉,各据一方.代表我国传统法律教育南北两大系统;位于北方之朝阳大学法律系,以本国大陆法系之法律教育为主.位居南方之东吴大学法律系,除讲授本国法律教育,兼有英美法课程为主之比较法教学为特色.五十年代初,东吴大学旅台同学会为使东吴声誉能于台湾重启,于1954年7月间先行恢复"东吴法学院",发扬"东吴法律"之比较英美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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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1年第z1期238-243,共6页
Journal of Soochow University(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