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从1950年5月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诞生后,我国曾于80年代初第一次改法,并很快公布实施了修改后的第二部婚姻法.时隔近20年后的今天,我国又一次改法以便推出更符合当前婚姻家庭生活实际的新婚姻家庭法.然而,出乎意料之外的是,这一次婚姻法修改不仅引发法学界、社会学界及其它相关学术界的激烈争论,而且还在平民百姓中唤起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敏感和热切的关注.其实,百家争鸣比一言堂好,百姓参与比少数人包办好,前者会在较大的程度上防止法制导向的片面性,后者则可以避免脱离实际的司法管理.本文将着眼于这次改法争论的焦点之一,即是否要限制离婚,先从比较的角度探讨离婚标准的一些国际特征,然后就改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相关看法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几条确定我国离婚标准和具体处理离婚诉讼的建议.
出处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01年第2期75-80,共6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