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所释“法”的意义为 :“法 ,刑也。平之如水 ,从水 , 所以触不直者去之 ,从 去。”这一意义历来被人们认可 ,但将其看作“法”的本义似乎有失偏颇。本文试从字源角度对“法”的本义作一考证 ,并从文化角度进一步阐释许慎所释之“法”。
出处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年第2期117-118,120,共3页
Journal of Inner Mongoli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