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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陷害也是一种腐败行为必须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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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诬告,从自身利益出发,无中生有地故意捏造错误或犯罪事实向党政机关、执纪执法机关控告,不择手段地陷害、报复他人,严重影响、干扰和破坏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同样是一种性质恶劣的腐败行为,必须严肃查处。
作者 阿什老轨
出处 《西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3年第3期1-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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