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企业进行公司制改制的主要目标是实现股权多元化,建立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相互持股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有效手段之一。公司相互持股所具有的正负效应犹如一柄“双刃剑”,既可能推动经济的增长,同时又可能导致经济停滞不前,因此应采取合理的制度设计完善相互持股状态下的公司治理结构。
出处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2期41-43,共3页
Journal of Changchu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长春理工大学校基金课题<我国公司治理结构问题研究>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