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原因
1.可操作货币政策工具单一,操作自主权小,与货币政策意图不匹配.目前,人民银行再贷款、再贴现、利率、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和公开市场业务等主要货币政策工具的操作权均集中于总行,县域支行能够实际运用的货币政策调控措施仅有再贷款和"窗口指导",再贴现在县域业务量很小,不具备实际操作意义.同时,对仅有的货币政策工具缺乏操作自主权,不能及时根据地方经济金融发展实际做相应的调整与变通.如再贷款的额度、数额、期限被死死框定,可操作空间很小,调节作用有限.
出处
《华北金融》
2005年第12期44-4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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