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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标识贴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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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背景: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公务车参与婚丧嫁娶和领导干部公车私驾的问题,杜绝公车私用,毕节市纪委出台规定,要求全市各单位除公检法司等具有特殊标志的车辆外,其余市直各部门及乡镇办事处的车辆均统一贴上公务车标识。标识贴于车前玻璃右上角,并通过毕节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凡有出现贴有标识的公务车参与婚丧嫁娶、领导私驾公车携家属出游等情况,一经举报查实,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查处。同时,毕节市纪委还组织人员明察暗访,对该贴标识而未贴者或将标识擅自撕毁者,将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进行追究。
作者 秋野
机构地区 贵州.贵阳
出处 《当代贵州》 2005年第8期46-4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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