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飞石惨案全程追踪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2005年6月27日,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飞石伤人致死惨案中受害者父亲状告宁沪高速公路民事赔偿一案,从刑事到民事经历两地三审,由南京市白下区法院依法作出了一审判决: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20万元.
作者 张建如
出处 《检察风云》 2005年第16期42-44,共3页 Prosecutorial View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