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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为何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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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介绍] 者楼镇册阳村村民陈某,1997年向册阳村储金会申请要求成立者楼分会,同年6月1 4日,经册阳村党支部、村储金会和村民委员会讨论决定,报者搂镇人民政府批准,镇人民政府于同年6月1 8日作出批复,同意成立册阳村储金会者楼分会,由陈某任主任,彭某任会计(后因彭系县联社职工,联社不同意而未参与),陈某自己兼会计,赵某任出纳员.陈某获得镇政府批复后,即开始争揽储户存款及放贷业务,擅自采用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为诱饵,向社会吸收公众存款.
作者 邓仕权
出处 《当代贵州》 2005年第17期55-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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