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立法目的在于减轻诉累,提高诉讼效率,保证正确处理刑事案件,维护司法判决的统一性和严肃性,维护国家和集体财产利益以及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但随着民事实体法律和程序法律的不断完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实践价值受到质疑。同时,由于我国在立法的规范和制度设计上的缺陷,导致附带民事诉讼缺乏独立性,救济范围过于狭窄,造成对被害人的利益保护不足。因此,强化刑事案件的民事赔偿救济程序的独立性,逐步实现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分立,将成为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立法趋势。
出处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学报》
2005年第4期44-46,共3页
Journal of The Nanning Municipal Party College of C.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