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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使人大监督权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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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一项重要权力.监督权的充分行使,对于决定权和任免权的有效实施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因此,行使监督权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一项基本的、经常的、大量的工作,必须摆在常委会工作的重要位置,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作者 石金明
出处 《天津人大》 2005年第1期22-24,共3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Tianj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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