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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院校汉语文讲读教学浅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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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师范院校的汉语文教学要遵循语言学习的“习得”、“学得”规律,通过“学得”推进“习得”。教师应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在讲读教学的四个部分中有所侧重地“授之以渔”,使学生熟练掌握汉语言知识和技能,并能够综合运用。
作者 金成淑
出处 《延边教育学院学报》 2005年第4期34-35,38,共3页 Journal of Yanbian Education Colle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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