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历了孕育、部门和地方立法到全国统一立法的三个时期,我国基本形成了以竞争基本法主体,以单行竞争法、附属竞争法、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补充的竞争法体系,竞争立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国竞争法制建立与完善的过程,是中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合乎规律的当然结果,体现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中国法治进程的微观缩影和真实写照。
出处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
2009年第5期25-28,共4页
The Journal of Yunnan Provincial Committee School of C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