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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最大诚信还应彰显公平价值——对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不足与完善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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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大诚信原则是各国保险法的一个基本原则,我国保险法这一基本原则主要通过保险法第十七条关于投保人和保险人的告知义务的规定体现。但仔细研究十七条,发现其关于投保人告知义务和保险人说明义务的规定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使保险关系双方利益失衡,导致不公平。本文试图将该规定中的不合理之处理出,并对如何完善该规定提出几点建议,希望对我国保险法的完善有所裨益。
作者 凌永芳
出处 《广东财经职业学院学报》 2009年第4期83-88,共6页 Journal of Guangdong vocational college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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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3

二级参考文献19

  • 1江朝国.初探两岸保险契约法[J].政大法学评论,1996,(56):142-142.
  • 2施文森.《保险法总论》[M].台湾三民书局,1985年版.第10页.
  • 3施文森.保险法判决之研究(上册)[M].台北: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87.
  • 4李政明 贾林青.海上保险合同的原理与实务[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33.
  • 5羊焕发 吴兆祥.保险法[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37.
  • 6郑玉波.《保险法论》.三民书局出版社1994年版.
  • 7邹海林.《保险合同的基本理论》,王保树主编.《商事法论集·第1卷》,法律出版社,1997,第243—247页,238-241页.
  • 8《德国保险契约法》第16条.
  • 9《日本商法典》第644、678条.
  • 10《越南民法典》第577条.

共引文献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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