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长沙市规范绿化费征收管理 确保义务植树落到实处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1992年12月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通过,1993年2月6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号发布的《湖南省全民义务植树实施细则》第14条规定:"因特殊情况不能直接参加义务植树的单位和个人,经当地绿化委员会批准,可以采取交纳绿化费的形式履行植树义务。"在义务植树绿化费征收管理和使用成效上,全省各地在积极探索的同时也因工作方式、执行力度等的差异而存在许多差别。近年来,长沙市通过建立义务植树基地等形式,有效提高了市民参与义务植树的积极性,其经验值得借鉴和推广。
出处 《湖南林业》 2010年第4期19-19,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