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死刑的存废问题是世界刑法学界 2 0 0余年的一个争论焦点。如果说我国的死刑已经历了从产生到广泛适用、限制适用的漫长过程 ,那么目前我国已具备严格限制死刑的经济、思想和社会条件 ,应该步入严格限制死刑乃至最终废除死刑的阶段。严格限制死刑虽然可以从立法、司法及文化等多方面入手 ,但笔者认为实际唯一有价值的、可操作的层面就是构建取消死刑立即执行方式的严格限制死刑制度。
出处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报》
2004年第3期73-76,共4页
Journal of Wuhan Technical College of Communic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