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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汽车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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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共同制定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于3月15日正式发布,并于今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据国家质检总局负责人介绍,缺陷汽车召回是指按照规定程序,由缺陷汽车产品制造商(包括进口商),选择修理、更换、收回等方式消除其产品可能引起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缺陷的过程.
作者 加加
出处 《观察与思考》 2004年第7期63-,共1页 Observation and Ponde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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