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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集中办理婚姻登记需解决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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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集中办理婚姻登记,是贯彻《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及《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有效途径.泰兴市在新的《婚姻登记条例》未出台前就实行了婚姻登记的集中办理.根据实践和对照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及《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要求,我认为当前集中办理婚姻登记需要解决好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作者 钱瑞生
出处 《中国民政》 2004年第5期43-,共1页 China Civil Affa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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