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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书记缺额时应按规定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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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 我村原支书身体不好,一个月前辞职了.镇党委任命了一个新支书.新支书是我村的党员,去年竞选村委会副主任落选.因我村17名党员中有14名不同意他当支书,便集体找到镇党委,要求镇党委撤回任命.镇党委的答复是,党委任命村支书合理合法,你们不同意也得同意.我们不服,想向贵刊讨个说法.
出处 《党的生活(黑龙江)》 2004年第11期2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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