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保护作品完整权对于作者维持自己的思想、观点与作品的同一性提供了法律保障,从而维护了作品所体现的作者的价值、尊严和个性。由于保护作品完整权是一项防御型权利,只能消极地行使,故只能从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来考察该权利所规制的范围。笔者从该权利的保护目的出发,结合世界各国立法和理论上存在的各个要件进行分析,认为侵犯保护作品完整权须有歪曲篡改之行为,并且该歪曲篡改足以造成公众对该作品的误解,但无须有损于作者的名誉和声望。
出处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4期142-145,共4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