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親"的初文象亲临观看黥刑之形,由观看族人遭受黥刑而后特称父母;"戚"因忧悲的遭猎取者或被杀戮者都是异类或敌方,故用来称呼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族外人、异姓亲属等。我们的祖先很崇尚"异德合姓,同德合义"的理念。在"异德合姓"过程中,儿女是父母血肉,故自然成了"親",因此,"親戚"就成了父母的合称。
出处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4期245-247,共3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