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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中学语文教学的“五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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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语文教学应秉持"五有"原则,即有趣、有用、有意义、有法、有序。语文教学应具有一些技术性强、可操作性强的指导性原则,以使语文教师既有可资参照的有效教学模式为依据,又能在此基础上充分展现个人的教学魅力。在此。
作者 王瑞刚
出处 《天津教育》 2010年第4期26-27,共2页 Tianjin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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