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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眼需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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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将在今年4月1日正式实施。要求固定电子眼设置地点对社会公布,电子眼拍下司机违法行为后,须25日内供社会查询。此外,还首次设定了滞纳金上限。
出处 《品牌与标准化》 2009年第1期16-1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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