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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等地试点取消过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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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发改委等部委拟制的《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方案》已上报国务院,确定吉林、辽宁、山东等14个省区市作试点省。同时,由交通部等拟《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人员安置指导意见》称,按照下岗不转岗,待安置期间级别不变,待遇不变总要求安置公路收费人员。
出处 《品牌与标准化》 2009年第3期16-1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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