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末民初北京小报小说中有关男女交往、婚恋题材的作品,在对待女子的态度方面,反对女子自由出入公共场合,反对女子与男子自由交往,谈话,认为这样的行为是肇祸之由;在男女婚姻恋爱方面,对于婚前产生爱情的"男女"尤其是女子十分不屑,斥之为无耻,反对自由恋爱、自主婚姻。由于作者们自身个体意识的缺乏,无法理解现代"爱情"这种精神现象的出现和内涵,因而无法对"爱情"做更深层次的描写和分析,只能将"爱情"定义为一种浅薄的对容貌的迷恋。
出处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
2009年第9期62-67,共6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Qingdao Municipal Committee and Qingdao Administrative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