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民间职业的恢复与发展具有强烈的政府依赖特征.恢复之初,会计师事务所附属于行政部门,政府通过法律强制性地推行民间审计,为审计师确定初始市场.在国有企业推行民间审计之后,国企成为民间审计的主要客户,而这些客户接受审计并非完全为了满足市场要求,更多的意在符合管制机构监管之需.对于上市公司,其新股发行定价,配股资格认定,保牌资格规定,皆由政府确定,公司的诸多行为不是面对市场,而是朝向政府管制机构,只要能符合政府管制机构的要求,就可以实现最佳的成本效益比,如取得上市资格、提高发行价格、获得配股资格等等.在政府监管导向的背景下,民间审计不是出于自发的市场需求,更多的是模仿国际惯例的附带产物.审计质量不是寻求上市或已上市公司成本效益函数中的一个变量,独立性较高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高质量审计意见,甚至会降低那些自身质量不高的待上市或已上市公司的利益,此类事务所常陷入不受市场欢迎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