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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私有住房不能用于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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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农村,以私有住房作抵押的行为是无效的。因为:1、《担保法》第37条第二项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作者 李配银
出处 《致富之友》 2004年第1期44-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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