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采购合同的性质一直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 ,分歧主要集中在政府采购合同是普通的民事合同 ,还是特殊的行政合同。之所以存在这种分歧 ,是因为二者分析的角度不同。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普通法系国家都没有对政府采购合同的性质进行明确的界定 ,因为政府参加的合同往往同时受公法和私法的支配 ,但几乎所有的国家都承认政府采购合同不同于一般的民事合同。政府采购合同本质上应是行政合同 ,但也有一小部分政策性不强的政府采购合同应视为民事合同。
出处
《黑河学刊》
2003年第1期68-70,75,共4页
Heihe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