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居民是我国居民的主体,占全体居民的80%以上,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党和政府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社会化工程.它不仅贯彻了宪法的精神,有效地维护了农村贫困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而且极大地丰富和完善了社会保障体系,对稳定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产生了十分巨大的作用.关心和照顾低收入群体,是我们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最直接、最具体的体现,也是我们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的客观要求.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扶贫帮困工作,多次要求把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并把关心和照顾低收入居民列为政府工作的头等大事,纳入了折子工程和实施项目.由此可以看出,做好低收入居民,特别是农村低收入居民的社会保障工作,意义十分重要.本文以平谷区为例,对农村居民低收入保障问题谈点个人看法.
出处
《中国民政》
2003年第2期33-34,共2页
China Civil Affai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