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今社会,精神权利愈来愈受重视,在民事法律规范对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予以承认和支持的同 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却将其拒之门外,由此产生诸多弊端。为实现法之公正,并充分发挥刑事 诉讼的积极作用,应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予以受理,并依据有关 民事法律规范确定责任的有无及大小。
出处
《宁德师专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3年第4期10-12,共5页
Journal of Ningde Teachers'College(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